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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0-08-12 15:03:43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吴锦标

今年以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要求,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通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工作办法、突出宣传重点,持续推动信访举报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履职本领。对照《永寿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组内学习专班制度。利用下班时间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县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相关文件,已开展“夜校”形式的组内学习8次。真正让干部体会活动深意,学懂弄通《规则》要义,增强履职本领,为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奠定坚实理论基础。

创新工作办法,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线上宣传的强大能量,利用新兴媒体渲染活动氛围,通过微信朋友圈、液晶显示屏、网站等传播宣传信息,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排组内纪检监察干部齐心合力编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七字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带动更多人加入,目前七字歌已经编写成稿。积极组织开展宣传进镇、村、小区等多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疑答惑,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放下戒备心,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效应。截至目前已经开展进小区宣传3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约200份。

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活动实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这次宣传活动的重点,让群众真正理解掌握相关知识,才能落实好此次活动的真正要求。突出宣传受理范围,明确举报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类别,以及可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突出宣传举报涉及对象,明确《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是检举控告的具体对象,同时对六类人员作出详细解释,通过现场举例论证等方法进行宣传。突出宣传不予受理事项,引导群众正确针对相关问题寻找对口部门,让群众不跑冤枉路,提高举报检举效率。突出宣传注意事项,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强调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处,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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