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对标年初工作任务分解清单,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根据自身派驻监督单位特点,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派驻监督成效显著提升。
明确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成效。通过参加和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利用查台账、看部署、听汇报、列清单等措施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完善廉政档案,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列席参加被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4次。紧盯关键少数不放松,充分分析被监督单位业务特点,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台账,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提醒谈话10人次。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对被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6人次,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5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务政务公开等事项报备制度,加大对财务“收支管理”全方位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紧盯专项整治,做好警示提醒。开展被监督单位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检查2次,同时通过提醒谈话、微信工作群下发通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相关精神的传达学习。开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专项整治检查2次,督促签订承诺书27份,督促完成主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调研报告8份。开展元旦、春节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检查3次,清明节、端午节前发函提醒1次,节日期间开展随机检查各1次。
严格执纪问责,加强惩处力度。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查办1起扶贫领域违反群众纪律案件。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线索处置、移送、协查等工作,确保被监督单位信访和线索全覆盖。
注重队伍建设,增强综合素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工作新要求,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共同推进,提高政治素养,增强业务本领。每周组内开展集中理论学习一次,同时安排自学内容,要求组内成员做好学习笔记。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本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加强请示报告,增强规矩意识。通过开展经常性谈话,定期学习讨论等及时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思路,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真正实现严管厚爱相结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