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案件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案件评查、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等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办案前,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守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等,明确了办案人员工作纪律;办案中,实行“同步介入办案”法,县纪委案管室派员全程参与,从而形成“内部监督、全程监督、主动监督、动态监督”立体格局;办案后,实行议案评案制度。办案时“议案”,结案后“评案”,引导办案人员集思广义、开拓思路,掌握办案技巧,突破办案难点,既弥补了年轻干部办案经验的不足,又加强了对案件查办过程的监督。
围绕案件质量提质增效,及时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将审查调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强化对基层案件质量的监督把关,规范案件查办及案卷资料。同时,为充分保证被调查人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县纪委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查办的大案要案坚持进行跟踪回访,确保调查人员依纪依规、规范履职,被调查人受到教育、心服口服,对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的,县纪委监委坚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