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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06-01 14:55:0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来文婷

为深入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永寿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职尽责,认真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净化全县政治生态,以求做到“查办一案、治理一方”,着力推进“三不”机制向纵深发展。

积极发挥头雁效应,紧盯管党治党“关键少数”。县委班子成员始终把清廉从政作为立身之本和第一追求,带头坚决执行《准则》《条例》等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树立个人良好形象。坚持秉公用权,严于律己,坚决根除特权思想,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从严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有效防止利用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的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结合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了关于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深入剖析案件,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使全体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紧抓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庆日、重点人员,充分利用清风永寿网站多角度、全方位通报曝光违纪违法案件。对所有案件实行“一月一通报”,对脱贫攻坚、涉黑涉恶、“四风”和“群腐”等领域的典型案件实行“一类一通报”,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一通报”。在案件通报中,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把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阐述清楚,同时还要分析案发的原因和汲取的教训,包括受处分人的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教育警示全县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之要,勇担使命之责,因知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严而“不能腐”、因觉悟高而“不想腐”。

以点带面辐射全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深入分析案例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以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开列“问题清单”,今年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以有力的举措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以案促改。同时,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关爱回访教育活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回访教育和谈心谈话,帮助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干部重拾干事创业信心,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焕发向上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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