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清风前沿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前沿 > 正文
永寿县纪委监委“四个从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0-05-25 10:37:0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房媛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在收到各单位党风廉政意见函后,我们都会仔细审查、反复比对、分析研判,防止因为把关不严、核查不认真,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坚决把好制度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注重“廉政体检”,在干部提拔、荣誉表彰、评优评先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回复关,为党委选对人、用好人提供可靠依据。

从严规范制度流程,把好程序关。制定印发《关于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7种出具廉政意见情形的具体办理流程,专门规定7种回复格式,确保逻辑严密、主次分明、表述清晰。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收件、审查、反馈、存档等环节层层细化,由组宣部以书面意见形式回复来函单位,防止主观臆断、失真失实,确保工作综合研判、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从严核查审核对象,把好审核关。在收到相关单位党风廉政意见函后,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及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联合审查,分别出具党风廉政情况回复。审查结论报协管、分管、主要领导审签,突出政治把关。同时,建立台账统一登记,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资料的分类、保管、移交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党风廉政档案。截止目前,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62人次。

从严管理线索处置,把好质效关。进一步提高线索处置效率,针对问题线索如实出具回复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问题核查结束后及时回复补充意见,有效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时效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加强与组织部日常沟通联系,建立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县管干部任免职信息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预留合理时间,强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前瞻性。

从严落实追究机制,把好纪律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于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调查核实不实、失密泄密、夸大事实、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将严格按照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规则》营造监督良好环境
[下一篇]:“榴”得清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