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寿县监委发出2份《监察建议书》,严格履行监督首责,把监察建议书作为“监督挺在前”的重要手段,以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2019年县纪委查处了你单位房管所原副所长张伟刚在任期间,违规介绍房地产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针对该问题,对你单位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这是永寿县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的一个缩影。
为了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单位在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并运用本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
“监察建议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解决问题的‘加急单’,也是提示风险的‘预防灯’、祛除病灶的‘治病’良方。从一份监察建议切入,从一次提醒关爱开始,辩证施治,祛除‘病灶’,有助于实现监督执纪完整‘闭环’,把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