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永寿县纪委监委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能力为重点,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日常管理,积极采取“五个强化”将派驻监督融入日常,充分、高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强化学习培训,打牢业务基础。县纪委监委共设立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55个机关单位实现派驻监督。为加强对派驻监督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解决各纪检监察组在监督执纪时力量不足、专业不精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全员培训学习制度等,派驻纪检干部全员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及时“充电”,补齐审查调查业务短板,切实解决派驻纪检干部自身存在的本领恐慌现象,着力提升派驻干部业务能力。
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监督所辖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宣传党的建设、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触碰的红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建立风险防控措施。
强化主业意识,督促责任落实。各派驻机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以落实“三转”要求为准绳,立足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督查上警示,积极向被监督单位党委(组)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强化专项整治,精准发现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干部作风、履职情况,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财务检查、跟踪督查、票据倒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现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各派驻机构始终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发现问题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及时提醒和批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全面梳理与党风廉政密切相关隐患点,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并把监督“四风”问题,违法违纪查处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自身素养。
(永寿县纪委 乌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