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严肃执纪执法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办案安全置于审查调查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筑牢办案安全屏障,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持续紧绷安全“弦”。把办案安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意识。利用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周例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办案安全的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时时不忘讲、事事必须讲、处处主动讲,让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办案安全的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要求党员干部从线索处置、谈话询问到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操作,确保办案安全。鼓励干部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制度是保障办案安全的重要基础,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办案安全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审查调查“走读式”谈话暨办案安全相关制度文件汇编》《“谈话室”管理规定》《办案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办案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细化,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实行“谁谈话、谁负责”,明确谈话人员、安全员、陪护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谈话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安全预案;谈话过程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的身体和情绪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谈话结束后,严格执行“手递手”交接制度,确保谈话对象安全返回。定期对谈话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监督检查是确保办案安全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办案单位的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谈话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谈话室管理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不定期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至目前,该县办案安全事故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