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在第三章‘管理监督’的第十五条明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永寿县常宁镇纪检监察干部在该镇新华村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向村干部详细宣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村干部们聚精会神,一边认真聆听,一边详细记录。
日前,在永寿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一场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的宣讲学习在基层一线热烈展开。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三化”建设年行动,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行动,将《规定》宣讲学习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通过“室组镇”联动机制,采取“监督检查+学习宣讲”一体化模式,既全面宣讲《规定》具体要求,重点查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无违反《规定》行为问题,又通过“以讲促知、以知促行”,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将《规定》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宣讲既划清了‘红线’,也教会了我们如何规范用权。”该县常宁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李文涛表示,“我们农村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廉洁履职与否,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更关系党在基层的形象。今后,我们将深刻领会《规定》内涵,严格按《规定》要求践行好为人民服务宗旨。”
在学习宣讲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紧扣《规定》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并结合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让村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同时,结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情,以案释纪、以案明法,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教育引导村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此外,还详细解读了村干部在民主决策、财务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帮助村干部准确把握履职“红线”。
“学习《规定》关键在落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推进《规定》的学习贯彻,并结合村级巡察和“室组镇”联动监督,不断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