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之后,还是有一定的心理负担,担心再犯错。今天的回访让我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一定积极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时,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说道。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工作方针,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让“跌倒”干部重拾干劲。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回访受处分干部247人。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查处谁回访”工作原则,采取“案件审理室+室组镇”工作模式,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案件审理室全面梳理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和台账,明确回访教育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及时间安排,指导案件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回访。各案件承办单位成立回访工作组,梳理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应访尽访、不漏一人。
同时,为确保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闭环管理模式,扎实做好访前、访中、访后三阶段的工作。回访前,通过查阅案卷资料,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基本情况、违纪性质情节和处分档次,结合其性格特点、工作岗位等因素,形成个人“画像”,量身制定回访教育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回访中,通过走访所在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直接领导、部门同事,侧面了解受处分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并认真听取受处分对象本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表达组织的关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回访后,按照“一人一表”的原则建立回访教育档案,持续跟踪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日后评优评先、职务调整、职级晋升的参考依据。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把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发挥好“贴身”监督优势,紧扣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等方面,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一对一”谈话、廉政家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精准滴灌”,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同时,督促案发单位以开展回访教育为契机,切实做好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防范风险等工作。
“做好回访教育,既是挽救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暖心工程’,也是走好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和完善回访教育方法措施,努力帮助‘跌倒’干部消除顾虑、卸下包袱、重新出发,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