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一人一档、应建尽建、专人负责、动态更新”原则,规范廉政档案建立、管理、运用,推动日常监督更加精准、细致、有效。
“建好”廉政档案“数据库”,全面摸清廉情。按照应建尽建、应纳尽纳、应细尽细的原则,将全县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全部纳入廉政档案建档对象,运用“纸质+电子”双重管理模式,围绕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主要成员、重要社会关系、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家庭资产情况及个人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等基本内容,明确由本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填写个人廉政“户口本”,建成廉政档案“数据库”。截至目前,已为全县3029名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建立廉政档案,为全面摸清廉情奠定了坚实基础。
“管严”廉政档案“记录仪”,实现动态更新。通过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岗位、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变动,明确由专人负责及时补充完善,实现动态更新。同时,严格查阅借阅手续,配置单独的档案室保管,杜绝与其他档案混同存放,指定专人定期对廉政档案内容进行检查维护,对误报缺项的退回重新填报,确保廉政档案内容充实、信息准确、更新及时、保管得当。
“用活”廉政档案“风向标”,助力日常监督。坚持将监督端口前移,结合廉政家访活动,不定期抽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用好“风向标”预示功能,对比变化轨迹,开展廉情分析研判,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廉政风险情况及时开展预防式提醒谈话,及时指出纠正、批评教育,推动日常监督更加精准、细致、有效。同时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评价依据,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