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监督管理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分级分类+动态跟踪”机制,纵向实行三级责任制,由委领导班子包抓重点对象、派驻机构联动驻在单位、镇纪委开展属地回访;横向创新“三色评估”分类回访机制,根据错误性质、认错态度、工作表现等维度建立“红黄绿”动态档案(红色重点帮扶、黄色跟踪观察、绿色正向激励),形成“一人一策”个性化档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回访对象个人履历、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处分类型,以及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岗位廉政风险点等情况,提前做好功课,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和访谈提纲。按照谈思想认识、谈遵规守纪、谈工作状态、谈努力方向、谈组织关怀的“五必谈”原则,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回访对象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倾听想法和诉求,帮助分析错误根源,引导其正确对待处分,重燃工作热情。今年以来,累计回访教育247人,回访教育率达97%。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跟踪回访教育结果运用,综合采取“三听取三了解”方式,即认真听取回访对象单位领导、同事、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回访对象认识表现、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等,形成综合评价意见,作为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提醒教育、管理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回访教育中发现的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较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所在党委(党组)沟通反馈,为其重新重用或提拔创造条件。
“我们建立‘教育-监督-激励’闭环体系,不断发挥回访教育正面导向作用,鼓励干部有畏有为,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