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建议请你局认真落实,并将相关材料报县纪委审核后,严格执行。”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向水利局发出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以案促改。
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重要手段之一。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从查摆问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方面,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责任部门以案促改,做实做活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症下药、精准建议是前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前,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工作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明确整改事项、内容、时限等,督促相关单位找到问题根源,对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纠偏矫正”。
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谁督办”原则,以电话回访、现场督办、组织约谈等方式,对建议书执行情况和系统治理效果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全面、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推动部门系统“大治理”,提升日常监督实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等情形,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在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结合“体验式”监督和日常检查等方式,要求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带着问题监督责任单位,指导完善制度机制,以精准监督推动问题真改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