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选准“发力点”、强化“着力点”、打通“阻力点”,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做实基层监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坚持群众路线,畅通举报渠道。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下乡接访、入户走访、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将信访举报窗口前移至群众家门口,面对面了解情况、收集意见,督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全县157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前哨”作用,靠前宣传、靠前监督,定期入户走访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做到知民情、了民需、理民忧、解民困。目前,走访群众2000余户,推动解决问题500余个。
坚持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深化监督联动机制,将全县6镇1办划分为3个片区,通过“室组” “室组镇” “室组巡”联动监督模式,对履职尽责、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每季度对乡村振兴领域存在问题进行会商研判、综合分析,及时调整监督方向,提升监督质效。同时,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贯通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严格执行联动协同机制,推动纪委专责监督与相关部门职能监督联动发力,汇聚起共同推进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截止11月底,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问题60余个,推动解决56个。
坚持严管厚爱,突出监督执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究,把查办案件作为纪委最根本、最基础的职责,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在案件定性上时刻保持与上级纪委相关科室的沟通联系,保证案件查办的质量,确保案件查处到位、追究到位,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提供坚强作风和纪律保障。
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专项整治形成的系统性、普遍性和监管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围绕农村“三资”和涉农资金收缴、拨付、发放、监管等关键环节,督促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各村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制度上墙,严格落实村务监督、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