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感觉到惶恐万分,压力巨大,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但听到回访干部那些暖心和鼓励的话后,我的心结解开了,重新拾得了自信。”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干部开展回访时,受处分干部道出的心声。
今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预防与惩治齐抓,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质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截至目前,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96人次,占比38.1%;第二种形态处理147人次,占比58.3%;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次,占比2%;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1.6%。
抓早抓小,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聚焦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省市重要工作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围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集体约谈、个别提醒、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厘清问题,通过常态化的提醒和批评教育,修枝剪叶“勤护树”,筑牢从严执纪“堤坝”,不断强化对“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深落细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严管严治,有效发挥强有力的惩戒功能。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着眼于精准把握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在定性量纪量法上具体分析、综合考量违纪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影响、态度和其他特殊情况,及时施药“治病树”。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对党的二十大之后依然享乐奢靡、顶风违纪的冒头就打,对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严查快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极少数“害群之马”,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有效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全周期”管理。坚持“防、救、惩、治”有机统一,把“查问题、找根源、督整改”的工作思路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回访等各项监督执纪执法环节,不断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度上下功夫,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的全链条工作闭环。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教育,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量身定制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正确对待处分,放下思想包袱,激励受处分人重燃干事创业激情,变“有错”为“有为”,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更有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以严肃、负责、慎重的态度,做到每一种形态的适用都精准规范,切实有效发挥“四种形态”教育警示、惩戒挽救、惩治震慑功能,不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