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永寿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发挥关键作用,以审理之为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严把事实关,一案一预审。强化沟通协调,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做到审理前移,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理前与承办部门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坚持两个不接收原则“即移送案件有明显程序瑕疵的不接收、违规使用办案措施可能影响证据合法性的不接收”把审理服务做在前面,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镇案县审”的案件,移送审理前,实行“联核”把关,由联系点的纪委常委,联系包抓室部的室部主任进行前期审核,实现案件由“一案一审”转变为“一审再审”。
严把质量关,一案一反馈。坚持边审边改,采取“问诊”模式,从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对应等6个方面对案件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核,并开出“问题清单”,督促案件主办人查漏补缺、限时整改,形成了“审查-反馈-整改”的良性循环。此外,编发“模拟案卷”统一标准、程序、格式,突出实务操作,为规范案卷提供参考模板,同时,对2023年至今的2次案件质量评查进行复盘整理,列出《案件办理负面清单》,指导案件承办人员自查,承办部门互查,审理部门找茬,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严把成效关,一案一剖析。深度剖析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说理+建议”双管齐下,持续放大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一方面抓实回访教育,对违纪党员本身从正反两方面客观评价,指出错误和危害,以惩处的手段达到教育目的,今年来,对53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一方面精准提出建议,通过审阅卷宗,调研走访等发现问题,并根据案发单位情况一案一建议或是多案一建议,指出问题所在,指明整改方向。比如,根据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分析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疏于管理、惩处不严,监管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指导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持续放大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