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曾经共事的同事如今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深受震撼的同时也无比痛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引以为戒,检身正己,绝不做违纪者、不当‘案中人’。”在庭审现场,一位参与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到。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立足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反思的警示教育理念,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充分运用本地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持续强化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综合功效,推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本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思想教育,涉案人都是大家熟悉的‘身边人’,更能进一步发挥反面典型‘活教材’作用,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能知止。”永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庭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现场旁听、案情剖析、交流心得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党员干部参加旁听,“零距离”接受党纪法规教育,感受纪法威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旁听庭审观摩教育活动3批次,68名党员干部在法庭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起到的警示震慑效果无疑是巨大的,这么做不是为了让受处分人难堪,意在‘惩教’并行,引导其正确看待处分,促进认错悔错改错,警醒身边人引以为戒、知行知止。”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与开展警示教育同步进行,以召开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宣布处分决定,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利用宣布处分决定后的特殊时机,派出机构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干部对照案件谈认识、谈体会、谈整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在‘清廉永寿’微信公众号上看见自己熟人的名字被曝光,对我的警示很大,也给我敲响了警钟,以后一定要严守底线,绝不能触碰纪法‘高压线’……”永寿县一名机关干部如是说到。
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成为该县强化警示教育的常态。为增强警示震慑效应,该县纪委监委将精心挑选的典型案例在利用会议通报、内部通报、集中通报的基础上,通过清廉永寿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晒”上曝光台,切实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教育效果。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累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1起51人。
“身边案例资源是警示教育‘活教材’,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我们将持续用好用活身边案例资源,做深做实经常性警示教育,真正让党员干部在这种看得见、摸得着、感受深的警示教育中直击灵魂、深受警醒。”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