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员大会上公开宣布身边同志的处分决定,对我触动很大,身边同志犯了错误受到处分,也为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引以为鉴,时刻守住纪律红线、法律底线。”近日,永寿县常宁镇某村干部在参加完处分决定宣布会后有感而发。
坚持在相关会议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是永寿县各纪检监察机构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发挥“以案释纪说法”警示教育采取的务实举措。
为进一步将“纸上教训”转变为“心中敬畏”,该县将处分决定宣布细化为“宣布处分决定、当会听取受处分人意见、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等三个步骤,帮助案发单位找准症结,开展以案促改。同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促使参加处分决定宣布会的党员干部受到触动、以案为鉴,让处分决定从生硬的“一张纸”转化为生动的“一堂课”。2023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累计对184名受处分人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受教育人数达900余人。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体现了正风反腐的“力度”,而回访教育更多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温度”。永寿县纪委监委在保证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注重惩戒与教育、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一对一日常教育,通过谈心谈话、上门家访,了解掌握其日常思想、工作及生活存在的困难,增强教育帮助工作的针对性,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2023年以来,已先后对167人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
“我们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就是让受处分人员切身感受到组织‘治病救人’的初衷,不是一‘处’了之、一‘问’了事。”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处分决定宣布与回访教育相结合,让受处分党员干部在组织的帮助下丢掉思想“包袱”再出发,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