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省市安排部署,以担当诠释初心、用实干践行使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三个永寿”提供坚强保障。
“两个责任”同向聚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把协助党委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作为重要职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多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党委(党组)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已向全县72个单位制发科级领导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本439册。督促各党委(党组)对照责任清单,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建立履责情况电子档案,每季度向党风室报送。
政治监督精准有力。制发《2023年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县全会部署要求,实行“征集+申报”模式,向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征集确定重点监督事项,共发送政治监督事项征集申报表12份,征集监督事项8项,征求意见建议8条。深化运用“六单工作法”,着力构建年度谋划、季度完善、每月安排、问题反馈、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的全过程闭环监督机制。确定年度监督任务22个。
专项整治持续用力。制发《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在“清风永寿”网站开设“作风建设专栏”,公布专项治理监督内容和举报方式。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包案”机制,每名班子成员包抓联系一个领域专项整治,包抓3至5件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侵害群众利益、长期重复信访的信访件。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23次,发现问题43个,已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环保领域开展督导调研1次,对乡村振兴领域开展督导调研2次。向相关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单》20份,《工作建议》14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2份,《提醒函》26份。发现问题线索52件,立案查处4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环保领域1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件4人。
纠治“四风”靶向发力。坚持节前发送廉洁提醒,节中强化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印发《2023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安排》、《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2023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制定《纪律作风专项监督检查表》,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对7个镇办、40多家单位值班值守、公车封存、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每天监督检查情况以纪律作风专报的形式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共编发专报5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6个值班值守不在岗问题进行了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