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归口管理、线索研判、跟踪督办等三项举措,全方位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有力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强化归口管理。坚持“多头移交、一口统管、闭环管理”的原则,对信访举报、巡察移交、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等不同来源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受理的问题线索经审批后及时分办,同步建立详细的线索跟踪处置台账,每月定期检查对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签批、分办、报批等过程全程留痕,强化案件办理时效。同时,规范处置流程,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对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置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精准无误。
强化分析研判。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依托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及案件监督管理系统,按季度、年度对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一线索一研判一分析,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强化与检察、司法等执法机关的密切协作,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对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重点热点问题线索先查先办、严查严处。
强化跟踪督办。对问题线索进行动态管理,每月盘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全面梳理未办结线索,进行统计分析,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判通报。针对问题线索长期积压及案件办理久拖不决等问题,对承办部门未及时提出处置意见的问题线索予以提醒,每月通报,对未办结或立案未结案的承办部门下发提醒函予以告知,对承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发函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防止久办不结、失管失控。同时,坚持把案件督办机制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通过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力、办案拖拉等问题,由相关领导及时约谈承办部门负责人,责令其剖析原因,限时整改,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