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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3-12-28 09:06:1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张亚曼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职级晋升等环节中全面审核、科学研判,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时效性,永寿县纪委监委及时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并在回复范围、回复程序、回复内容等方面作出更为细致可行的指导,着力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为准确全面把握回复边界,防止在审核把关中出现“真空地带”,永寿县纪委监委采取归口管理、统一回复的方式,建立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参与的联审机制,重点围绕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提出结论性意见后,由组织部对线索处置情况和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审核,统一起草回复口径,按程序审批后对外回复。同时,逐级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承办人员责任,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核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该县纪委监委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廉政信息,综合考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表现等因素,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提出否定意见,有严重廉洁问题的提出不能重新使用建议。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优化工作措施,建立并及时更新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将其作为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将干部任免材料、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通过动态更新、定期研判等方式,对干部进行精准政治“画像”,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扎牢政治监督‘过滤网’,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彰’。”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共审慎回复干部任用、评先选优等党风廉政意见512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6人次,从源头上有效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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