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把好“安全关”。加强《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落实,不断领会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要求,始终坚持“无安全不办案”理念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制度,压实安全责任,明确保密要求,确保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措施上全面到位,切实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努力实现办案“零事件”“零事故”。
规范业务流程,把好“程序关”。在审查调查工作开展之前对各项制度、工作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将安全教育纳入办案全过程。严格落实事前把关、事中提醒监督和事后监管等方式,不断强化措施使用全流程监管。落实谈话审批制度,制定周密的谈话方案,审查谈话前安排专人专岗对场所进行科学防控,彻底消除安全工作风险点,并对谈话对象身体、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掌握实情,做好安全评估。谈话过程严格依纪依规进行,全面履行“手递手”陪同交接,并做好有针对性的回访工作,确保办案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做实日常监管,把好“体检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由委机关案管室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巡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取监控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或明察暗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研判,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并要求再学习、再教育,再排查、再整改,确保安全知识全掌握,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落实“一案一评”及集中考核评查制度,定期组织全县办案单位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述、询、评”等方式,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等方面,全面考评案件办理质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优质案评定、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安全办案、文明办案,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我们一直以来都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来抓,紧绷安全之弦,压实安全之责,持续拧紧审查调查安全‘安全阀’。1至7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237件,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无一例办案人员违纪问题,实现了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