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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为基层执纪办案注入“硬核力量”
发布时间:2023-02-21 18:21:5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魏英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针对镇(街道)纪(工)委办案人员力量薄弱、能力欠缺、经验不足等现状,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有效提升镇(街道)纪(工)委执纪能力和办案水平,源源不断地为基层监督注入“硬核力量”。

全员培训强素质。坚持把“全员培训”作为提升镇(街道)纪(工)委自主办案能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班,围绕信访问题办理、问题线索处置、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精准有效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精准包靠支实实行领导室部包联包抓机制,委机关每名领导和室部分包1个镇(街道)纪(工)委牵头“把总舵”,定期深入镇(街道)纪(工)委对办案目标的落实情况、信访问题办理情况和重要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点对点”“一对一”对镇(街道)纪(工)委在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定性量纪进行全过程指导,促进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和能力提升。镇(街道)纪(工)委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分包领导及室部沟通联系,寻求商定解决方法。

交叉审理补短板。严格落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定,每月由1个镇(街道)纪(工)委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值班坐班,对其余6个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进行交叉审理,值班单位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严格按照“24字”办案方针,对发现的证据不完善、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等问题,要求办案单位报送补充材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后,退回办案单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叉审理”中不但能接触到不同领域的案件,同时又达到‘实战练兵’的效果,形成了互学互比的良好氛围。

轮岗实战提能力。县纪委监委根据各镇办的实际情况和全县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需要,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常态化轮训工作,抽调镇(街道)纪(工)委干部轮流参与实战练兵。由县纪委机关各部室主任、办案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带领参训干部参与具体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授技巧,解决思想上的困惑、知识上的不足、能力上的短板,不仅培训办案能力,还培养思维方式,历练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先后有7名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轮岗学习。

“新时代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创新,围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持续盘活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力量和资源,切实提升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能力和质效,努力为基层监督执纪锻造‘硬核力’。”永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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