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一体贯通,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
聚焦政治靶向发力,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县委“一把手”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若干措施》,细化45项具体措施,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跟进监督,发放《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纪实》398份,实行工作纪实季度化管理,定期跟踪问效,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细落实。
聚焦监督关口前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节前廉洁提醒+节中重点督查+节后及时反馈”方式,引导“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守纪律、严防“四风”。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预防警示教育,通过专题会议、定期谈话等方式,筑牢廉洁思想防线。2022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521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34人次。
聚焦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制约运行。坚持用制度抓落实、用制度促规范、用制度强约束、用制度纠偏差,根据县委制定印发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党组织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组织开展下级“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部分下级“一把手”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责述廉,通过述责述廉,推动、引导、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我矫正、对标而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