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违法案件的调证资料‘三注明一盖章’不规范,初核报告违法事实表述不清,需要补充完善,现将意见反馈给你们……”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在审理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时的工作场景。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业务学习、严把案件质量、及时跟进指导等方式,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
以“学”为要夯根基。定期采取干部夜校、业务讲堂、全员培训、以案代训和机关周例会等,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审查调查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书证、言证不充分,文书使用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让干部在一线工作实践中增长见识、磨练本领,提升办案能力。截止目前,共举办干部夜校5期,开展机关室部主任业务讲堂4期,开展党纪法规、保密等业务知识考试测评2次,参加全市纪委监委业务大讲堂2期,开展每周一讲6期。
以“评”为桥找短板。制定出台《永寿县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建立了一般性简单案件由审理室指导镇(街道)纪(工)委实行交叉审理,复杂性案件由审理室直接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查审不分、程序意识不强、新入职人员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水平。自7月份开展交叉审理以来,该县各基层纪检监察组已交叉审理违纪违法案件8件,反馈问题39个。
以“导”为方提质量。对案件评查发现的7大类56条问题,督促跟进办案单位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扎实进行整改,确保自查到位、整改到位。以解决文书模板采用不统一、谈话笔录制作不标准等普遍性问题为重点,编制印发《永寿县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指导性资料90余册。同时,通过生动案例释纪说法论理,为36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执纪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培训,消除了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办案难、难办案”的思想误区,切实增强了深入基层办案一线的主动性、积极性。
“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确保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案件审理部门‘质检员’‘裁判员’作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