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这部重要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涵盖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为保证纪律检查机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队伍始终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从严要求。从“忠诚、干净、担当”到“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到“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对建设纪检监察铁军的要求一以贯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信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质。我们党历经百年而长盛不衰,仍然朝气蓬勃、风华正茂,一条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时刻洞察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开门纳谏、动真碰硬、立行立改,促进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中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把初心融入岗位,把使命担在肩头。在与时俱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大信访”数据的梳理分析,着重监督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建立与各单位领导干部监督谈话制度,坚持做到对巡视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进行全程监督,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对纪检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工作调研检查,开展纪检机构、干部规范用权情况专项监督调研,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新征程上,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努力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更好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