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持续推动“三化”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为抓手,唱好信访举报“真、快、准”的主旋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动态管理力度,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优化服务群众能力。
“一图读懂”,加强《规则》学习。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持续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四进”活动,在清风永寿网站公布来访接待地址、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受理范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指导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组制作信访监督公示牌57个,分别在镇政府、辖区便民服务中心及一级监督单位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形成县纪委-镇办-派驻全方位、多层级的信访举报渠道。制作印发信访举报宣传彩页和《宣传漫画图册》等,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明白纪检监察的职能范围和业务工作流程,什么问题纪委监委予以受理,什么问题纪委监委不予受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有序上访。
“一函问效”,强化限时办结。群众利益无小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访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如,在日常信访接待中,群众反映的庄基纠纷、困难救助、医疗报销等问题,按照职责职能,采取点对点交办。为防止“一转了之”,实行定期提醒,跟踪督办,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层一线,增强“交”的权威,发挥“督”的优势,落实“办”的责任,推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以积极主动作为,赢得基层群众认可和信赖。
“一表督办”,严肃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不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信访问题服务指南》确定的15项指引,及时进行转办交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解决。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发函提醒,及时预警,督促责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倒逼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