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我室收到上级交办的关于泾阳县公安局副书记、交警大队队长曹某某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问题线索,我们组建“室组镇”联合专案组,对曹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曹某某因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被依法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极大的发挥了‘室组镇’联合办案工作优势,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探索‘室组镇’联合办案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质效。”在永寿县“室组镇”联合办案研讨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李锐说。
为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探索‘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协同性”的工作要求,解决人员短缺、力量分散,案件突破能力不足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提高全县审查调查工作整体能力和水平,近日,永寿纪委监委进过深入的研讨交流,重新修订了《“室组镇”协作办案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强化一体推进理念,健全完善“工作一体谋划、机制一体运行、力量一体调配、实训一体推进、成果一体运用”的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了加强县纪委监委对全县“室组镇”协作办案工作的领导,永寿县纪委监委成立了协作办案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监督管理室,各案件协作区在协作办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协调,3个纪检监察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镇(街道)纪(工)委协作配合,共同承担协作区范围内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调查处理及重要监察事项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出合力、联出效率、联出质量。
按照职能相近、地域相邻、优势互补、便于协同的原则,结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包抓联系分工的要求,将全县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划分为三个办案协作区,细化办案职责,三方协同提质增效。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发挥指导作用,负责定向把关、统筹协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日常监督优势,履行提供有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等职责;各镇(街道)纪(工)委发挥审查调查职能作用,依规依纪查办案件。协作区重点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督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复杂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职务犯罪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涉及面广、跨区域的案件,其他需要协作办理的案件进行协作办案。
为确保“室组镇”联合办案取得实效,永寿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实行“五统一”工作程序,即统一案件线索受理、统一审查人员调配、统一审查调查装备的使用、统一案件审查的组织、统一案件审理和处理,围绕一个目标,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并肩作战,合力打好案件查办“协作战”。
“我们树立‘一盘棋’理念,积极探索‘室组镇’联合办案模式,逐步构建完善了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负主责、纪检监察组充实力量、镇办纪(工)委配合参与的联动机制,促进了案件办理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在‘联’字上做文章,组建审查调查人才库,探索建立更切实可行的审查调查组工作机制,同向聚合、同频共振,最大限度聚合力、激活力、增效力、提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寿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