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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强化“四项举措”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22-03-29 13:50:26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赵思辰

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方法,综合采取四项措施,力求审查取证“零失误”、手续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出错”,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完善制度流程,提升规范化水平。统一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文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等程序步骤进行规范,将有关要求细化、定性,形成便于指导、利于操作的办案指南,绘制《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图》《执纪执法工作流程图》,全流程规范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对不同承办组织、室部的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处理、立卷归档的文书审批流程进行了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面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强化台账管理,科学管理问题线索。按期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确保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梳理。对特殊来源、领域的重点问题线索,如对上级巡视组移交线索,疫情防控工作线索等形成专项台账,做到重点类线索集中管理、重点督办。

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制,对标工作要求,形成副书记抓、常委管、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办的三级案件质量责任体系。县纪委监委对照案件评查标准,对所有移送审理的案件实行“过筛式”评查,夯实案件质量地基。对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办理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首先是各办理部门对照评查标准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其次是抽选案件后进行交叉评查,让各办案部门通过查找别人的问题,总结经验,再认真进行自查,确保案件质量过硬。

开展岗位练兵,锻造专业化队伍。坚持教育培训与实战实训并重,在运用好“干部讲谈”中互动交流、分析研讨方式的同时,突出实战锻炼,采取“以老带新”、“传帮带”等工作方式,一对一传经验、面对面授技能,激发集体智慧、凝聚团队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究培训需求、讨论审定培训方案、带头开展学习辅导,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和室部主任、业务骨干分别在培训班上授课一次,形成了学理论、强业务、提素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研判、逻辑思维、处置问题能力和纪律作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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