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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落实“四项举措”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7 10:22:0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牛彦

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依法依纪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办案基本要求,落实“四项举措”,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学习,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任务目标,积极落实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规则》《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法律,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做好新时代审理工作的本领。

分类处置,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性。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凸显的优势,从问题线索到案件处置,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精准运用,坚持“提醒”与“惩治”两手抓,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注意运用六大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切实增强实践“四种形态”的严肃性和威慑力。2021年共指导审结案件161件,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人。其中,重处分13人,开除党籍4人。

协调配合,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按照工作计划,对2021年受处分人员开展处分执行情况常规检查,重点从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职级、工资调整和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晋升受处分人的职务职级、工资、年度考核和发放考核奖金等方面认真查找问题,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注重教育,推进审理结果运用。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深挖各类案件发生的原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预防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使腐败问题没有藏身之地。2021年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和回访教育120人次。积极运用政策和规定,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最大程度地减少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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