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按规定与你进行审理谈话,主要是核对违纪事实,听取你的申辩意见,同时向你了解审查过程是否依规依纪依法……”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开展审理谈话的一幕。
2021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走心式”审理谈话,打破书面审理壁垒,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保障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权利,使审查调查对象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能放下思想包袱。
审理谈话前,审理人员全面审阅整个案件材料,全面了解案情。着重掌握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比如了解谈话对象的个人履历、身体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以及工作表现和为人处世情况,做到个人情况“六必知”。此外,认真倾听谈话对象同事及家人的看法,全方位掌握问题症结,为深入挖掘其行为动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打下基础。
谈话中,在核对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重点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辩解,了解谈话对象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做好政策法规方面疑虑解答。同时,及时将谈话对象的辩解意见进行反馈,以便进一步厘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定性。
谈话后期,立足事实明确问题性质,分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于严重违纪干部,重点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防止一蹶不振;对处分较轻干部,随时关注其思想动态,及时跟进后续教育;对处分认识仍不到位的干部,通过耐心疏导教育,阐明利害关系,帮助其认错改错;对处分后情绪低落的干部,以谈心谈话与安抚情绪为主,鼓励其吸取教训、认真改正、积极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