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谈话笔录采用了咱们最新的文书模板,整体思路也比较清晰,但在涉及违纪事实这一块,咱们在谈话时应紧扣事实的逻辑关系,违纪行为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调取的书证三注明一盖章必须规范齐全......”,“案卷装订顺序不规范,应严格按照永纪办〔2020〕57号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这是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同志在马坊镇纪委办公室,与该镇纪检干部在审理案件时的一幕,也是该县案件审理室在开展“送审下乡”以来的一个缩影。
近期,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省各市县(区)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反馈问题为契机,以10月22日“全县案件质量评查点评会议”为抓手,转变思路,固本清源,破旧立新,把镇办案件审理工作直接从机关搬到了案件承办镇(街道)纪(工)委,变被动式“坐诊候审”为主动式“把脉巡诊”,“以案代训”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旨在提高全县案件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
据悉,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自11月份开展“送审下乡”以来,陆续为全县6镇1街办一对一,面对面协助审理违纪违法案件20余件,答复各类业务咨询50余次,不仅找准了症结,指明了问题所在,还指导如何整改,如何规范,有效提高了基层执纪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免去了被审查/调查人在审理过程中的来回奔波,增强了被审查/调查人的保密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永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继续坚持镇办案件在镇办审理的“送审下乡”创新模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为案件质量再提升保驾护航,全面推进全县案件向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上不断迈进,努力巩固审查调查“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