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区域目前环境情况不错,后续要强化监管,一定要严防‘紧张一阵子、过后老样子’现象,有什么困难和建议都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赴渠子镇车村东沟边沿查看生态环境被破坏后续整治情况。
永寿县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2.75%,先后获得“中国天然氧吧”和“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党委(党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情况,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
今年5月,有群众反映,该县渠子镇车村村东沟沟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泛滥,对该地段及泾河支流部分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收到问题线索后,永寿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成立督导组详细了解情况。
据了解,该沟边距村庄民居500米,沟底有小股溪流流入泾河,前两年高铁项目部在此地驻扎,建筑垃圾成了隐患。长期以来,该地群众也习惯了将垃圾倾倒其中,造成车村河道污染。该问题多次被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督促整改,但执行困难重重,一直整而未治。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将此类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监督项目,向渠子镇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从聚焦防治重点、建立工作机制、联动部门合力、开展监督检查、抓实排查整改、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增强工作实效,将村级河长巡河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对涉及区域的河道污染情况进行全面处理及修复。时任渠子镇车村河长的景某作为治理该村河道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在村东沟边乱倒垃圾行为不予制止,管理不善,未能认真履行河道治理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后,县纪委监委将督查力量嵌入河长制工作,强化督促落实,开展实地检查10多次,全力做好整改进度跟踪,实现河湖管理问题法治化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河湖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河湖治理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主动作为,通过多部门共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形式,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逐步形成一条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落实,为的就是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涉及水源污染的生态环保问题均已进行排查,被污染的区域已恢复原貌。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河长制工作各项措施,推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