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渠子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做到“惩、治、防”辩证统一,把做细做实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载体,坚持查办案件和以案促改统筹谋划、一体实施,做到惩一人警示四邻、办一案规范一片、查一事整改一域。
以案促改,基础在“案”。为了真正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在每起案件查办过程中,镇纪委都将深挖违纪对象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其所在党支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作为重点,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注重做好被审查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被审查人主动撰写忏悔材料,反思违纪前后个人思想状态,分析所在村组存在的共性问题,镇纪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违纪对象及其所在党支部精准画像,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为以案促改划清重点。
以案促改,关键在“促”。为唤醒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渠子镇纪委在每起案件查办后都会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案件特点以及普遍性特征,根据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对相关党支部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党支部以案为鉴,认真整改落实,镇纪委及时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成效。同时,镇纪委还整理了近年来查办的具有普遍性的典型案例,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集中教育,结合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党史教育以及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打出组合拳,一体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以案促改工作,用严督实考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以案促改,成效在“改”。为推动全镇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改”在日常、“改”在经常、“改”在萌芽状态,镇纪委坚持对各村以案促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考核,对《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的具体建议以及各村查摆的问题逐条销号,确保存在问题全部清零。此外,镇纪委还为各党支部建立了以案促改问题台账,对已销号问题重复发生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责任,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改”出实效。
今年1至10月份,渠子镇纪委共查办镇村干部违纪案件11起,给予党纪处分11人。镇纪委已组织相关党支部开展了全面、深刻的以案促改工作,共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提出具体建议34条,各相关党支部共查摆出问题122条。截至目前,纪律检查建议和查摆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以案促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