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永寿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推动“三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指导。县纪委监委带头规范请示报告工作,制定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及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在党组(党委)任务分工审核备案制度。健全完善专题会议制度,专题听取镇(街道)纪(工)委重大案件调查、重点线索处置、重点领域治理等情况汇报,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加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派驻机构、纪检监察组组长考核办法,完善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落实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暂行规定,健全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办案协作机制。优化委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设置,按照规定设立9个室部和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扎实推进“三化”建设。建成县镇规范化办公场所,配齐了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建立班子成员与室部负责人“四级领导体系”和“层级负责制”,优化管理体系。参照制定规范性文件12个,创新制定文件7个,遴选、调任、选派年轻干部16名,配齐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1名,我县纪检监察系统“三化”建设工作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