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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渠子镇纪委用好“四种形态”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1-11-08 17:07:5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咸阳廉政网  作者:师蒙建

“公权私用、侵占集体土地的干部终于处理了,感谢纪委给我们找回公道……”永寿县渠子镇马究村孟坪自然村村民老张满脸喜悦地说。原来,原孟坪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自2018年以来在没有办理土地承包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耕种该村集体18亩机动地,引发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在接到群众举报后,镇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实,并成立审查组对王某的违纪行为立案审查,查清了王某的违纪事实,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交土地承包费用、退还集体耕地。

今年以来,渠子镇纪委坚持把加强监督执纪纠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快办,坚决做到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什么、纠治什么,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断做细做实监督执纪职责。今年1至9月份,渠子镇纪委共收到反映镇村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件,经初步核实,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9件,处理13人次,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

此外,镇纪委还积极探索“纪委+党政班子成员+村支部+村监会”的协作监督模式,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式”监督网络,不断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对发现镇村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对镇村干部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用精准高效的监督执纪保障全镇各项事业依规依纪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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