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过佳节,风清气正迎新春。2022年新春佳节将至,永寿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干部群众致以诚挚的感谢!同时,为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现向全县党员干部提出如下提醒: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购物卡、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及转嫁相关费用;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旅游活动;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组织、参与或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做到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和“四风”问题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大力弘扬优良传统,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过一个廉洁和谐、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新春佳节。
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将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既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关注隐形变异的新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挖“四风”问题。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中共永寿县纪委 永寿监察委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