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永平镇平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白明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07-01 08:41:0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2020年4月15日,永寿县永平镇平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白明新同志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永平镇平遥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槐胜利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常宁镇新华村贺家小组党员贺兴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