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店头镇好畤河互助资金协会会长王军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12-27 10:28:31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2024年11月15日,永寿县店头镇好畤河互助资金协会会长王军安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店头镇陆贾村报账员王小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马坊镇党员唐芳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