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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常宁镇新华村村委会委员兼六组小组长李爱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09-23 15:31: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永寿县纪委监委  作者:

2024年7月31日,永寿县常宁镇新华村村委会委员兼六组小组长李爱民因违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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