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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06-24 17:54:1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2024年5月24日,永寿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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