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永寿县人民医院中药房负责人王巧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3-12-22 16:04:5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2023年12月14日,永寿县人民医院中药房负责人王巧梅因违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中心敬老院院长刘斌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下一篇]:永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中心副主任王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