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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监军街道美井村党员魏宏义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7-06 09:46:4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魏宏义身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被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2022年6月22日经监军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并报监军街道党工委同意,决定给予魏宏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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