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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渠子镇永寿坊村党员长孙富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7-06 09:41:59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长孙富学同志作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6月15日经渠子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渠子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长孙富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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