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富学同志作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2022年6月15日经渠子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渠子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长孙富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