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彦弟作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参与赌博,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经镇纪委2022年5月20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何彦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