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清风永寿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永寿县人民政府
请输入搜索信息:
纪律审查
您现在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纪律审查 > 正文
马坊镇庄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平中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2-02-28 18:58:42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

杨平中同志作为党员干部,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管控工作职责,并违反规定参加聚集性娱乐活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杨平中同志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镇纪委2022年1月18日会议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给予杨平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永寿县马坊镇卫生院院长仇军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下一篇]:常宁镇良左村村监会主任杨长学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