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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永平镇纪委“以案明纪”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20-07-28 15:13:47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作者:马莉莉

“在此,我再次重申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近日,永平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了永寿县近期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重申有关纪律要求。这是该镇开展常态化以案明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永平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以案明纪”,持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过详细讲解鲜活的违纪案例,重申纪律条例,给我们上了一个‘紧箍咒’。时刻提醒我们要牢记党员干部身份,纪律‘红线’一丝也不能触碰!”该镇前进村党支部书记安春生说道。今年以来,该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开展谈话27人次,其中“咬耳扯袖”提醒类9人次,“红脸出汗”训诫类18人次,切实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身边真实的案例往往触动心灵,让党员干部自觉从中吸取教训,并以之为戒,严于律己。政治生态好了,同志们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永平镇纪委书记邹朝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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