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委巡察工作进一步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突出“三个聚焦”,将巡察“十六字方针”贯穿工作始终。
牵牢“牛鼻子”,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落实。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重点查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年内开展三轮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统筹推进村居巡察,确保十八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深耕“责任田”,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扎实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宣传、审计、财政、税务、信访等部门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努力在组织实施、对象覆盖、信息互通、成果运用等方面实现同频共振。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用好12种工作法,拓展N种新途径,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用好问责“杀手锏”,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巡察发现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前五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办重点问题和重点线索,掌握整改进度和落实情况,实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